各位老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人才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我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中央财经大学“新苗学者”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项暂按《中央财经大学“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教风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经历的教师优先考虑;
2.近五年内来校,在我校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9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的科研项目;
4.已获以下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得申报:
①已获得中央财经大学“中财121青年博士基金”和“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项目资助的教师,以及获得过中央财经大学“龙马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和青年英才培育项目支持的教师;
②已经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过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教师;
③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北京市等纵向课题;或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等各类青年人才计划支持的教师;
④已按照相关规定和批示获得过“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的教师;
⑤已获得“海外优秀人才特殊津贴”或年薪中已包含科研启动费的教师。
二、资助原则
本计划支持和鼓励新来校青年教师在所在学科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研究内容应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现实需求,体现显著的科学意义或社会应用前景。
三、资助管理
1.本计划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对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或有重大意义的研究项目可视实际进展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2.受资助人应认真实施研究计划,如期完成各阶段的研究工作。人事处负责对研究进展进行跟踪评估,并组织进行中期检查、结项等工作。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受资助人可申请结项:
①在学校核定的A类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出版1部专著;
③提交1篇由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高水平研究报告;
④提交由2名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鉴定通过的其它形式的成果。
以上公开发表的成果署名第一单位须为中央财经大学,第一作者为受资助人,且注明由本计划资助。
4.本年度拟资助14名左右青年教师,每人资助经费为2万元左右。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经费开支按照《中央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并按照预算执行相关要求完成序时进度。资助计划公布当年拨付立项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未通过结项验收的,不予发放剩余经费。
四、申报推荐程序
1.此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推荐、学校专家组评审选拔的形式。以学院为单位向学校申报,每个单位推荐的人选不超过2名。
2.学校专家组主要由学校相关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任教师代表组成。
3.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新苗学者”支持计划申报书》(下简称《申报书》,附件1),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学院会组织后期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申报截止日为5月6日。
2.申报方式:请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unbn2014@163.com并将装订好的申请表(按照申报要求,完成第三部分情况鉴定)交至学院楼317,联系人:孙老师61776242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新苗学者”支持计划申报书
2.中央财经大学“新苗学者”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排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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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