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专任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结合学校学科特色,教师工作部决定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理化研究阐释,响应理论研究成果融入高校立德树人和教育教学的号召,开展2023年我校“红色擎,龙马行”教师“思政+”专项支持基金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教风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诚实守信,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发展;
3.在本学科领域有显著性成果,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的科研项目;
4.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作为项目组成员不得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二、立项原则
1.项目的研究应结合所在学科方向,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创新成果的拓展深化等,充分体现新时代高校教育工作者的理论自觉、时代意识与责任担当;
2.项目立论要根据充足,研究方法合理可行;研究内容有独到之处,与已有成果不重复。
三、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实施研究计划,如期完成各阶段的研究工作。教师工作部负责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评估,并组织进行中期检查、结项等工作。
2.本年度拟资助10+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左右。其中10项为一般项目资助,2项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研究专项资助。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立项后拨付项目立项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未通过结项验收的,不予发放剩余经费。项目经费开支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对特别优秀的教师或有重大意义的课题可视实际进展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4.项目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专著或论文等。以论文形式提交的成果,至少应在学校核定的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署名第一单位须为中央财经大学,且注明由本项目资助)。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成果由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推荐程序
1.本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专家组评审的形式开展。学校专家组主要由学校相关领导、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任教师代表组成。
2.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教师“思政+”专项基金申请评审书》(下简称《评审书》,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教师“思政+”专项基金申请评审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下简称《论证活页》,附件2),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5月5日下午4: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ubo@cufe.edu.cn,纸质版送至学院办公室(沙河校区学院四号楼327)。
3.学院审核后,统一推荐至教师工作部思政科。
教师工作部思政科联系人:左 静、粘以净
联系电话:62288034
学院联系人:胡博
联系电话:61776140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教师“思政+”专项基金申请评审书
2.中央财经大学教师“思政+”专项基金申请评审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学院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