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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来源:学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全院教师:

针对我市今年以来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为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根据北京市海淀区高等院校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的政策要求;结合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加强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引导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校园内减速慢行,规范停放车辆。

二、对全院教师开展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情况摸排工作,统计范畴涵盖所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包括已办理车辆入校标识的教职工及未办理车辆入校标识的教工,请相关老师填写《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信息摸排表》(附件1),于5月4日上午11: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bo@cufe.edu.cn,学院汇总后上报保卫处。

三、学校将继续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进入校园,合规车辆驾驶人有驾车入校需求的,下载打印《中央财经大学校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本学院公章,自行到两校区南门值班室领取车标贴于车辆指定位置后方可驾车入校。

特此通知。


附件:

1.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信息摸排表

2.中央财经大学校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表


学院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