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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 | 关于推荐我院学生参加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及提名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6来源:学院团委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于2023年5月20日召开学校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分别简称“学代会”“研代会”)。现将我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题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总结学校第十四次学代会、第二十八次研代会以来的学生会组织工作,牢记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根本宗旨,聚焦服务同学成长成才的主责主业,做好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同学为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中央财经大学第十四届学生会、第二十八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五次学代会、第二十九次研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4.选举产生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二十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5.选举产生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第二十九届研究生委员会。

三、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人选推荐工作

(一)代表名额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48名,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35名。我院代表名额12人,其中本科生代表9人,研究生代表3人。

(二)代表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的相关处分经历;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能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构成

代表选举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代表名额的分配要覆盖学院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

(四)代表产生程序

1.4月18日前,由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学生展开会议,以团支委推荐、同学联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报名,并推荐适当名额的校学代会或研代会代表候选人,填写附件2代表推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2.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学院,学院根据多数同学的意见,民主酝酿本学院代表候选人名单,统一举行民主选举,推选参加校学代会、研代会的代表;

3.校级学生会组织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不占用各单位名额,由校级学生会组织提名后,将名单下到代表候选人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学院进行民主酝酿推选;

4.学院推选产生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上报至学代会、研代会筹备委员会,经过本次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后,方可成为本次大会正式代表。

四、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本次学代会、研代会将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学委会、研委会),作为学代会、研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同学对校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帮助。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

本届学委会拟设委员29人,研委会拟设委员31人。我院委员候选人名额3人,其中本科生委员候选人2人,研究生委员候选人1人。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扎实的思想政治素养、优秀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的相关处分经历;

4.能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委员任期为一年,任期内能够保证充分履职尽责。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1.4月18日前,由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学生展开会议,以多种方式报名并推荐适当名额的校学委会或研委会委员候选人,填写附件4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情况一览表、附件5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

2.学院汇总各团支委名单,民主酝酿本学院委员候选人名单,经资格审查、院内公示等流程,产生学院本次学委会、研委会的委员候选人;

3.校级学生组织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不占用学院名额,由校级学生会组织提名后,将名单下到委员候选人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学院进行民主酝酿推选;

4.学院将名单上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校将分别召开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综合审议各单位推荐的委员候选人情况,按照不低于应当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学委会、研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团委同意后,提交大会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对广大学生进行深入的民主意识教育,使推荐的学生代表和委员候选人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反映广大学生的心声。

(二)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推选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生活的重要途径。各团支部要认真领会该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杜绝代表产生过程中的不民主、不公正的做法。

(三)请各团支部于2023年4月18日晚22点前将各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院组织部公邮smse_zz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团支部名称+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及委员推荐”,附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原文件名称”。


学院团委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