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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 | 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团员教育评议以及2021年度校级“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团员教育评议是团的组织生活与基础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团员”的评选和表彰是共青团组织奖励先进、树立先锋模范的重要工作之一。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优秀团员”评选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与组织意识、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校团字[2021]47号 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团员教育评议以及2021年度校级“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安排

团员教育评议对象为具有我校团籍的全日制在校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2021年下半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原则上依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各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在各学院下辖支部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取得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的团员,如果同时隶属于校级团属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需要在所属校级团属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再次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必要时可在线上开展。

团员教育评议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五章“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提示》要求(附件2),采取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主要条件及主要表现参考《实施细则》第五章“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应作为“推优入党”和“优秀团员”评选等各项团内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芮+”导师的本科一年级团支部,“芮+”导师须参加支部大会,并对评议情况进行点评,对评议结果提出意见。

各团支部需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3),电子版(命名为“支部名称+团员教育评议表”)于11月15日22点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smse_zzb@163.com,纸质版于11月16日(周二)15:00-16:00交至东区食堂一楼大厅


二、“优秀团员”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对象:除2021级新生团员以外,具有我校团籍的全日制在校共青团员。

(二)评选期限:2020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日

(三)评选比例:学院推荐参评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5%(不含2021级新生团员)

(四)评选条件:

1.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等次为“优秀”。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青年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课、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团课等课程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不断要求进步。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严格遵守团的纪律,模范履行各项团员义务;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诚实守信,具有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意识,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工作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坚持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曾经出色地、有创造性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能够深入群众,及时反映意见和要求,热心帮助其进步,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积极参与“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会、主题团日等学习活动的参与率在50%以上;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本年度完成三期以上学习。

(五)评选程序:

1.团员教育评议阶段:各团支部按照“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安排”,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在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中酝酿产生优秀团员推荐参评名单。除新生团支部不参与本次优秀团员评选外,各支部推荐参评优秀团员人数为本支部团员总人数5%向上取整

各支部需填写《推荐名单及顺序》(附件4),支部推荐的团员需填写《“优秀团员”推荐表》(附件5)电子版(命名为“支部名称+原表名称”)于11月15日22点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smse_zzb@163.com,纸质版于11月16日(周二)15:00-16:00交至东区食堂一楼大厅

2.征求意见阶段:学院团委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5%的比例,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报校团委审定。

3.总结提交阶段:学院团委经审定并签署意见后,确定优秀团员推荐人选。

4.最终审定公示阶段:校团委对各二级团组织提交的优秀团员推荐人选,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最终审定,对确定人选进行公示。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提示

附件3:团员教育评议表

附件4:推荐名单及顺序

附件5:“优秀团员”推荐表


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