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本科各班:
根据学校保卫处工作安排,为确保2021级新生户口迁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户原则
1.根据公安部户口相关管理规定,内地(大陆)新生本着自愿原则,非北京正式户口的新生可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港澳台侨新生不迁移户口。
二、新生入户材料收取
新生入户材料包含“户口迁移证”(注,是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户口迁移证”核对
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须与报考姓名及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2.“出生地”和“籍贯”须具体到市、县、旗或区;
3.“迁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或“北京市中央财经大学”,以上三种地址表述均可办理入户;
4.四个公章:一个骑缝章、两个户口专用章、一个承办人签章,缺一不可;
5.“户口迁移证”的信息内容须全部为机打。如有手写,须在迁移证备注栏内注明不能机打的原因,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6.其他信息要求具体请参照“户口迁移证”图例(见图1)上的相关说明,不符合图例要求的无法办理入户。
四、填写新生户口迁入情况统计表
以班为单位填写《2021级本科生户口迁入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单独邮件发至各班负责同学)。具体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统计表》中信息若与“户口迁移证”对应信息不一致或“户口迁移证”不符合入户要求,须在备注栏说明;
2.“是否转户口”一栏,填“是”或“否”,填“否”的同学其它信息不用填写,只需在纸质版《统计表》上签字确认;
3.“曾用名”一栏,户口迁移证上有的填写,没有不必填写;
4.“生源地”与“迁移证盖章省份”不一致的,在“备注”一栏填写“异地高考”;
5.“迁移证盖章省份”一栏,填写省份全称,例如:湖南省、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等;
6.户口迁移证编号一般以迁移证右上角为准,有特殊备注,以备注为准;
7.“原住址”一栏,完整准确填写迁移证上的相应信息。
各班务必仔细对照学生提交的入户材料信息,认真填写《统计表》,不得对表格格式、顺序进行调整,填写信息有误会影响学生入户。《统计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bolucufe@163.com
五、材料报送
1.《统计表》纸质版由每位同学签字确认。
2.以班为单位,“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分别整理,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并在左上方空白处用铅笔注明班级、姓名、学号和有效手机号码。
3.以上纸质材料于9月18日下午16:30前,交学生工作办公室(4号楼322办公室)。
六、事项说明
1.由于派出所办理新生入户需要集体办理,过期或跨年度的不予办理审批及落户手续。新生入户只限入学时统一办理一次,入户办理结束后,学校将不再受理新生入户申请。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由保卫处统一管理至毕业,期间不可办理迁出。
2.落户周期约三至四个月,在此期间无法使用户籍资料,请各位新生保管好个人身份证,若丢失,只能等到落户后才能补办。落户完成后保卫处会组织集体办理身份证,集体办理时间较长。新生可在落户完成后自行办理身份证,个人办理时间较短。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