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关于办理2024年度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经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度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办理
办证人员 |
办证日期 |
受理时间 |
办证地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学院南路校区教职员工 |
2024年1月8日前(提交汇总材料);2024年1月15日(指派专人缴纳费用并领取车证) |
每日 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7:00 |
学院南路校区北一平房25号办公室 |
6228892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沙河校区教职员工 |
2024年1月8日前(汇总材料提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北一平房25号办公室);2024年1月16日(指派专人至沙河校区值班室缴纳费用并领取车证) |
每日 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7:00 |
沙河校区 南门值班室 |
6177611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学院南路校区居民 |
2024年1月18日至1月20日(现场缴纳费用并领取车证) |
每日 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7:00 |
老干部活 动中心 |
62288920 |
此阶段集中办理C、F、T证。 |
(二)日常办理
办证人员 |
办证日期 |
受理时间 |
办证地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学院南路校区教职员工、居民 |
2024年2月26日后 |
每周四 下午14:00-16:30 |
学院南路校区保卫处南门值班室 |
62288717 |
(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 |
沙河校区教职员工 |
2024年2月26日后 |
每周五 下午14:00-16:30 |
沙河校区南门值班室 |
61776110 |
二、机动车通行证名称、种类、办理条件、使用范围及说明、收费标准
通行证名称 |
通行证 种类 |
办理条件 |
使用范围及说明 |
收费标准(元/辆) |
A证 |
公务车 通行证 |
登记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的公务车辆可办理此证。 |
学院南路校区在中财大厦东侧停车场停放,学术会堂地下车位限停4辆公车;沙河校区停放区域不限。 |
免费 |
B证 |
教职工机动车通行证 (本人名下车辆为B证,非本人名下车辆为Bf证) |
本校在职教职工(以人事处教职工名册为准),限办一证,可为两辆机动车办理。 第1辆车: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名下的车辆可办理。以上4种情况不满足的,借用或租赁的车辆也可办理,该情况每名教职工仅限办理1辆机动车的通行证(不可办理第2辆车),须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投保人应与办证人一致,无驾驶证的教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 第2辆车: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车辆可办理。 |
1.学院南路校区教学区(学术会堂地下车库、中财大厦地库和地面停车场除外)每日0时至6时停车按标准计时收费(每周免收计费时段6小时停车费),沙河校区24小时免费停车; 2.若办理“一证双车”的,两辆车不能同时在同一校区停放,否则,第二辆车将按临停车辆计时收费。 3.离退休人员办理,可按照离退休处提供的名单给予离退休本人办理教职工机动车通行证。 |
60元/年 |
C证 |
中财大厦地下车库机动车通行证 |
1.居住在南路校区家属区(含西塔楼)的离退休教职工本人可办理,车辆须为本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子女名下车辆,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借用、租用车辆不予办理。 2.每位离退休教职工限申请办理1证,且限一辆车办理。 |
1.2021年办理车证人员及抽签前6名的车主可申请续办2024年车证,其他离退休人员办理须提前报名,抽签确定办理权限; 2.限在学院南路校区中财大厦地下车库停车使用。 |
3600元/年 |
D证 |
学术会堂地下车库、中财大厦地下车库机动车通行证 |
1.在职教职工本人可办理,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名下的车辆可办理,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借用、租用车辆不予办理。 2.已办理2023年D证的在职教职工可申请续办。 3.每位教工限申请办理1证,且限一辆车办理。 |
1.2023年办理车证的在职教职工可申请续办2024年车证(按原停放区域); 2.D(会堂)、D(大厦)进行分区域办理,学院南路校区限在办理区域停放,在职教职工办理中财大厦地库的机动车入校属临停车辆;沙河校区不限。 3.如申办人数多于车位数,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办证顺序,中途有退出时,按顺序号递补。 |
3600元/年 |
F证 |
学院南路校区家属区机动车通行证 |
1.学院南路校区家属区及友谊楼居民凭户口或房产证明可办理。 2.居民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名下的车辆可办理,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 |
限在学院南路校区家属区通行停车使用。 |
第一辆车360元/年;第二辆车600元/年;第三辆车1200元/年 |
Q证 |
清河校区机动车通行证(非本校在职教职工为Q证,在职教职工为Qe证) |
1.居民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名下的车辆可办理。 2. Qe证由在职教职工所在单位统一到保卫处集中办理。 3.Q证由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发通知统一办理。 |
1.Q证可在清河校区停车使用; 2.Qe证可在学院南路校区教学区(学术会堂地下车库、中财大厦地库和地面停车场除外),沙河校区、清河校区通行停车使用;学院南路校区每日0时至6时停车按标准计时收费(每周免收计费时段6小时停车费),沙河校区、清河校区免费通行停车; 3.若办理两个Qe证,两辆车不能同时在学院南路校区或沙河校区停放,否则,第二辆车将按临停车辆计时收费。 |
第一辆车360元/年;第二辆车;600元/年;第三辆车1200元/年 |
S证 |
学生机动车通行证(本人名下为S证,非本人名下为Sf证) |
在沙河校区的学生可办理此证,每人限为1辆车办理通行证。 |
限在沙河校区停车使用,计时收费享受半价优惠。 |
10元/年 |
T证 |
住学院南路校区居民探亲机动车通行证 |
住学院南路校区居民,可为直系亲属办理此证。 |
限在学院南路校区家属区停车使用,每次4小时内停车免费,超时按标准计时收费。 |
100元/年 |
Y证 |
合作单位机动车通行证 |
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及其员工凭合同或协议可办理此证。 |
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地下车库、中财大厦地库和地面停车场除外)每日0时至6时停车按标准计时收费,其他时段免费;其他校区免费停车。 |
3600元/年,短期车证300元/月(3个月以内为短期) |
外地 车牌 |
1.所有外地牌照车辆所有人均必须为办证人员本人、配偶,限办1辆; 2.租用、借用车辆均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
备注 |
1.借用或租赁车辆除B证可办理外,其余均不受理; 2.同一车辆只能办理一种类型车辆通行证; 3.教学区每位教职工限办一证,B证可办理“一证双车”,其他类型均不办理一证双车; 4.除C证、D证外,其余机动车通行证均不保障车位; 5.教职工、居民、沙河校区学生仅可为轿车、SUV等7座以下的机动车办理机动车通行证,若申办车型与实际车型不符的将取消使用权限; 6.教学区机动车出入实行人证核验,严禁为他人代办车证,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使用权限; 7.依据学校发布的通知统一办理车证,按照自然年度收取费用,日常办理的C证、D证以月为单位按照300元/月的标准收费,剩余不足10天的不计入月份计算。 |
三、办证流程
(一)提交材料
本校在职教职工集中办理车证
首次办理车证或车辆信息有变更的教职工须提供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非本人名下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借协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投保人应与办证人一致),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办理机动车通行证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签订《责任书》(附件3)。
办理过2023年机动车通行证的教职工,且车辆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更的并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只需签订《责任书》(附件3)。
请需要办理机动车证的老师于2024年1月4日在学院微信群中确认办理信息,学院汇总信息统一填报《中央财经大学办理机动车证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办理过2023年机动车通行证的老师于1月4日之前将《责任书》(需本人签名,可电子签)送至学院办公室,首次办理车证的老师按要求准备材料于1月4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学院办公室(学院四号楼327)。
(二)缴纳费用
院办统一代缴后分别向个人收取。
(三)发放车证
1.集中办理阶段
(1)学院统一办理的,于缴费当日在办证地点领取机动车通行证,未完成缴费的不予发放机动车通行证。
(2)家属区居民办理机动车通行证,材料审查合格完成缴费的当即发放机动车通行证,授予通行权限。
2.日常办理阶段
办证人应现场交齐办证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工作人员当场发放机动车通行证,授予通行权限。
四、使用要求
(一)机动车通行证实行“实名制”使用。除公务车证外,其他车证均限办证本人驾乘使用,并随时接受核查,交通安全委员会定期在校内公共媒体发布车辆违规信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即注销当年车证,取消次年办证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车证使用自然天数和计时收费标准全额追缴停车费用:
1.非本人使用累计达3次的;
2.弄虚作假为他人办理车证的。
(二)办理一证双车的教职工车辆,如两辆车同时进入同一校区,系统将按标准对第二辆车计时收费。停车情况核实无误,拒缴停车费的注销车证。
(三)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对在校园内违反《中央财经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驾驶员记入台账并追究其责任。办理车证的驾驶员,年内在校园累计违规3次,向本人提出警告,向其归属的网格单位通报(住校内居民向居委会通报);下一年度办理本校机动车通行证费用加倍;累计违规6次,公务车辆驾驶员暂停公务车辆驾驶资格,本校师生员工和校内居民私家车、校外合作单位车主,吊销当年机动车通行证并取消下一年度办证资格。
校外车辆年内在校园累计违规3次,将被车辆管理系统记入黑名单,不得进入校园。
(四)新车证自2024年1月21日启用,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新证正式启用后,旧证自动作废。
(五)配合学校重大活动交通管制,拒不配合者停止车证使用权限。
(六)因违反车证使用要求及责任书事项被注销车证的,办证费用不予退还。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